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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骑士》No.7 男爵之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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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牢记 ) ( 请牢记 ) 爵之死1(二更三千字章节,喜欢的话,请收藏养肥)

小洛林练武的初衷是源于对危险的敏感,说到底这仍旧是个极为陌生的世界,所以能够有方式可以防身的话似乎是很不错的,这样一来他就可以好好的活着,快乐的,不用担心什么时候就会忽然间得罪了谁,然后莫名其妙死掉,而且无聊的时候,或许还可以偷偷捉弄一下一些有趣的家伙什么的

小洛林的身体一直很健康。开 心 文 学

这源于他自小有意识的锻炼,以及老洛林一些低端的骑士锻炼方法,这方面他只继承了一些皮毛,老洛林是个标准的骑士,有着崇高且不能动摇的骑士精神,作为在所谓骑士法则面前明显离经叛道的小洛林,不是他要全盘传授的对象,而小洛林对于那种低等的见习骑士训练法也不感兴趣。

斯肯德有多高?

小洛林不知道,但至少是比老洛林高很多,因为老洛林做不到用手指劈开木桩,而且一下劈成四瓣,一阶骑士徽章的老洛林能做到的,只是挥舞一般人挥舞不动的重物,有一些稍显高明有效的格斗技巧,看上去确实比普通人厉害,但也就是比见习骑士高一些,能够有斗气的气感,能够将微弱的斗气附着在兵器上。

老洛林和诺伊斯这对难兄难弟。

都是一样的天赋不高,终老也仅仅只是跨越了门槛而已。

这些都是老洛林告诉小洛林的。

这样的资质在大陆上比普通好一点儿,因为能够产生气感才能继续修炼,而大陆上能够真正获得骑士徽章和牧师徽章的人并不多。

第一夜,小洛林做了一个笑傲江湖的武侠梦。

第二天开始,这个梦就破碎了。

斯肯德大叔说,高明的武者,首先需要良好的体魄,尤其是他这一脉内外兼修的,好的身体素质是必不可少的,尽管小洛林从小锻炼,身体素质隐隐差一线就能赶上普通的成年人,但在江湖第二高手眼中看来,实在是孱弱不堪,惨不忍睹,最直接的明证来自于小洛林的第一次反抗。

偷懒的结果是被抓住,挣扎的结果是被逮住,咬人的结果是牙疼,至于第二大叔手臂上那两排浅浅的牙痕则是半个小时后彻底地犹如烈日下的水痕般,蒸发无形了。

而反抗的最终结果则是更加严酷的训练。

在这期间,斯肯德暂时分担了砍柴的任务,但饭肯定还是要小洛林自己动手,即便再累这都是他坚持不辍的事情,因为第二大叔唯一一次做饭的结果就是即使他蹲茅坑蹲了一下午,双手也必须顶着一块重重的石头,时刻担心着自己和排泄物会随时一起降落坑中。

受伤的概率也大了。

为了急速治愈并投入到更加严酷的锻炼当中,小洛林朝着小教堂的去的频率也比往些时间稍高。

每次去的时候,老诺伊斯也必然会问到上次提到的事情。

两三个月过去了,每次得到的都是再等等的回复,老家伙也快要没耐心了,而且男爵那边的压力越来越大,拖字诀下的各种借口都快要被用尽了,老头实在很无奈,最近一次见到小洛林那个家伙,老头儿毫不隐晦对他办事能力的质疑,最终得到的回复是“快了快了”,然后一直又过了两个礼拜没有任何消息,终于在要等到不耐烦的时候,一个令他震惊又惊喜莫名的消息犹如平地惊雷般,在跃马镇乍然传开。

......

小洛林并不是盲目答应诺伊斯神父,他确实心中有了模糊的概念,他回去之后又花了好几天的时间将这个概念反复思索,然后从脑海中衍伸出来,自己推敲,在确定没有什么大的致命破绽之后,才着手开始实施。

当然,计划不是完美的,其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但这些问题都会在计划真正实施之前去得到印证,两世为人,小洛林不会轻易将还脆弱的自己置身于毁灭的危机之中,一旦事不可为,他是不会强行做事的。

这些日子他一直很忙,比以前更忙。

小洛林一边要忍受着大叔非人的虐待,一边到小镇的频率变高了,除了原本答应的会经常去看望小莉莉之外,他其实更多的时间是花在走街串巷上面,街面上小心翼翼流传的有关劳伦斯男爵府的暴行并不少,他就像在听故事一样,对这些事情很感兴趣的样子,没听到有人神神秘秘地悄悄说,他就会凑上去,像个听到好听故事的好奇小孩儿一样,别人遇到了听众自然也乐于多讲,只是最后少不得要叮嘱他不要外泄说是他某某某说的。

于是某某家破人亡。

某某财产被谋夺。

某某家的女儿被强行带走......

事情不一而足,但俱都罪恶昭彰,小洛林又偶尔像迷路一样去问路,渴了去讨水,一切没有什么异常,只是若是观察的话,就会发现他去的多是一些被男爵府迫害过的家庭,问询的也多是那样的人。

小洛林感觉自己像是福尔摩斯,又像是钦差微服。

只不过他手中没有可以先斩后奏的尚方宝剑,不然也就不用这么麻烦了。

这就是小洛林的调查。

看起来似乎和办案区别很大,因为这本身就不是办案,案件本身很明晰,他只是通过这些事情的详细去了解劳伦斯和劳伦斯男爵府上的那些人,那些事儿,越是肆无忌惮的越好,因为人总是会在最得意和最肆无忌惮的时候暴露自己最真实一面,这就是小洛林所需要的,所以他才会进行这些琐碎的事情。

他看起来日夜憔悴。

好在这样的日子不会持续太久。

......

拉莫斯是个三阶骑士,这样的实力其实比较一般,不说帝都以及西南行省的省会卢托斯,即便在跃马小镇所属的卡特城也算不得极为高明之人,但是在偏僻贫穷的跃马镇当中,他却毋庸置疑是绝顶的高手。

跃马小镇物产简陋,所以极少会有高明的骑士会来这里服役。

所有的骑士都怀揣着崇高的理想,他们的理想是不可能通过跃马镇这样小地方实现的,因此会来到贫困的跃马镇的骑士,往往都是些堕落的家伙。

他们的骑士之路大多已经止步,又或者说他们品德败坏,在其他地方实在混不下去。

但劳伦斯男爵不介意。

声名狼藉的他并不介意利用这些豺狼来帮助他实现自己残暴的野望。

拉莫斯也很开心。

跃马镇虽然贫困,但他在这里是真正的高手,他是男爵府的客卿,是男爵大人的亲信,这里是男爵大人领地,他完全可以为所欲为,可以肆无忌惮,虽然小,但在这里他就像是土皇帝一般,可以获得至高的享受,这比在帝都那种显贵豪门遍地走,出门撞个人就不知道是得罪了哪路神灵的地方当个小侍卫要来得安全得多,也舒适得多。自从来到这里,他便觉得过去的生活都活到狗的身上去了,卑微疲惫,又没有丝毫享受而言,不过是调笑了贵族小姐的侍女便被像狗被赶出来了帝都,开始了狼狈落魄的流浪者生活,直到来到这里,来到了跃马镇,来到了男爵府邸,他觉得,他才是真正的找到了自我。

这里没有花花世界,没有贵族名媛,没有昂贵的香水味,这里的女人像是村姑一样。

她们看起来粗鄙,但不乏美好之人,朴素的美态让见惯了太多妖冶和花枝招展的拉莫斯异常欢喜。

见多了名珍却不得,还不如试试野味。

他是出名的好色,但只要是在跃马镇,即便再怎么好色也不必担心,只是一群卑贱的穷苦平民而已,能够被尊贵的骑士光顾,是他们的荣幸。

深夜。

拉莫斯从一家民居出来,他哼着小曲儿,浑身一身舒坦,身后隐隐传来女人的哭声,他却满脸惬意,露出一丝微笑。

刚刚的女人是镇上卖水果的男人的妻子。

她有着村姑里面少见水灵,白皙细腻的皮肤,最关键的是那臀部,肥硕得似乎能够捏得出水来,那是拉莫斯骑士先生的最爱。

“啊!菲丽,菲丽!”

“不好啦,菲丽上吊啦,谁来救救她啊!”

然后就是一阵撕心裂肺的哭号,周围一片手忙脚乱,鸡飞狗跳的混乱。

拉莫斯神情一愕,面露惋惜之色,却没有半点悔恨自责的意思,他只是在回味刚刚那种舒服的感觉:真是可惜,以后再也享受不到了。他也不会感到害怕,因为在这里,他根本不用担心受到任何的罪责。

他来自地狱,而这里却是他的天堂。

他嘴角咧出一丝猥亵的微笑,一边思考着下一个目标,一边隐入黑暗之中,不过他很快就不再笑了。

他即便再恶劣,却到底是经历过真正血战的人,本能还在。

他立刻感觉到了有人跟踪,心下凛然,随即却又放松下来,在这个跃马小镇上,他根本不怕什么人。他笑道:“你是谁?”

“你无恶不作,以前家中受你迫害不轻,我今天就要报仇!”

对方如是说,拉莫斯听在耳中怪异至极,因为对方的语气实在是很别扭,像是没有语气一样,什么样的仇恨能让人放狠话都变得如此淡定了?就像是......拉莫斯形容不了,但他若是知道电子音就清楚,这语气就像电子音一样,平平淡淡,只是中间多了一丝不情愿的别扭。拉莫斯作恶多端,他想不起来是谁。

他笑了笑,想要说句大概什么不自量力之类的话,然后后面劲风一扫,一个人影已经扑了过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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