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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捡到小男友》第 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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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三点左右,四大箱的快递送到,两箱四季衣物,一箱相机镜头,一箱鞋子和杂七杂八的小物件。四个箱子把林知希的单身公寓的客厅挤得满满当当,都快没有落脚地方。

陆海遥只好把一箱衣物先放在门外,先收拾放在屋里的这三个箱子。

陆海遥首先检查了装相机的箱子,经过一路摇晃颠簸都还是好好的,陆海遥放下了悬着的心,陆海遥小心翼翼把相机和镜头放在角落。相机和镜头都价格不菲,若是坏了,得让现在是负资产的陆海遥哭出来。

陆海遥把夏天穿的衣服找出来放在林知希的衣柜里,果然男生也是臭美的,陆海遥至少可以半个月穿不重样的衣服,林知希的衣服只待在衣柜里一个小角落,剩下的都是陆海遥的衣服,衣柜都快要关不上了。

林知希回到家的时候,正好看到陆海遥把暂时不穿的衣服塞回箱子里,再加上屋子里放着好几个大箱子,乱七八糟的,林知希以为自己撞见了偷盗现场。

果然,果然,自己真的不应该轻易相信别人,好心收留小朋友,而现在小朋友却在准备把她家当偷走!

林知希还没来得及问罪,倒是陆海遥先打起招呼,主动交代“罪行”,“我爸妈估计是真的要离婚,把我的衣服都寄过来,寄了好几个大箱子,他们可能也在分家,分清彼此吧。”说完他还哀怨委屈地看着林知希,只差没带着哭腔说这段话。

林知希在心里责怪自己不分青红皂白差点冤枉别人,他已经那么惨,自己还要在他心上再插一刀。好在没有把怀疑的话说出口,但林知希还是心虚,为了让自己安心,所以决定带陆海遥出门吃饭。

林知希住的地方靠近一所大学,周边很多饭店商铺,挺热闹的,楼下很多餐饮店,规模虽不大但人气不错,不知喂饱了多少个加班晚归身心疲惫的外乡人。

林知希所在的a市是一线城市,在这里每个人都很努力工作努力尽力生活,只要你够努力,这座城市会给你足够的回报,所以这里有很多来自全国各地的人,来体验一遭繁华,和奋斗。林知希也是外地来的,但她很喜欢a市,这里什么都很新,不像家乡,到处都旧旧的,堆了太多不好的回忆。

林知希带着陆海遥去了常吃的米线店,那一排的店铺都需要下几个阶梯才能进店,虽不大方便,但店内生意依旧很好,一来是米线正宗味道好,二来是快速,一般二十分钟就能够解决,三来是便宜,若是想要吃米饭,差不多得20块,但吃粉面类则可以便宜好几块钱,有些人为了省钱,就会选择来吃米线。

林知希喜欢来这家店,就是冲着米线的味道来的,林知希虽是南方人,但却长了个北方胃,她可是粉面类事物的狂热爱好者。

米线可以在里面免费加三种素菜一份荤菜,若是再加一块五,能够加一份素菜,若再加三块钱,则可以多选择一份荤菜。米线店每张桌子上都有一个小本子,在上面写好要加的菜后拿给老板付钱就行,等到米线出锅,店员会帮忙端到桌上,就可以尽情享用。

在林知希的推荐下,陆海遥点了一份超豪华米线,加了鸡肉、肥牛、牛肉丸、鱼豆腐等超多荤菜,林知希生怕他肉吃不够吃不尽兴。

米线很快上桌,汤还在咕噜咕噜沸腾。配了一个小碗,可以将米线夹出来更容易放凉,但是林知希却更喜欢直接用大碗吃,虽然烫些,但是方便喝汤,更主要的原因是,林知希每次夹米线的时候都会溅出汤汁,常常会弄到衣服上,后来索性就直接用大碗吃,店里其他的男性顾客都会盛到小碗里吃,对比之下,林知希可谓是豪爽。

反倒是陆海遥用着小碗,讲究精致,在他的衬托下,林知希觉得自己实在是太糙了,简直不配当女生。陆海遥吃东西比较慢,一小口一小口地吃着,很斯文,林知希问道:“米线不合你胃口吗?看你都没怎么吃呢。”

陆海遥答道:“不会,味道还行啊,我只是吃得比较慢而已。”

店内尽管开着空调,但两人还是吃得大汗淋漓,十分畅快,林知希更是喝了好几口汤,这汤底很鲜美,更是让人喝了还想喝。

吃完米线之后,林知希感觉肚子都变大了,走出门的时候还在一边揉肚子,像个孕妇一样,肚子里是怀胎半小时的米线宝宝。

林知希和陆海遥慢慢地散步回家,路上林知希问了写陆海遥的一些基本信息,就像面试一样,什么多大啦、哪里人、在哪里念书呀、什么专业呢等等一系列没有营养但有标准答案的问题,陆海遥都乖乖回答了,有些问题却没有办法说实话,果然撒了一个谎就需要更多谎言来圆谎,他根本不可能老实说自己就是a市人,这样林知希肯定二话不说让他立马去找朋友住。

最后林知希才假装漫不经心地问道:“你对以后有什么憧憬吗?想做什么工作呢?”

陆海遥一听,忍不住想笑,原来在这里等着我呢,是要试探我打算赖着住多久吗?这个问题陆海遥倒是诚实回答了,“想做摄影师。”

“但你学的不是金融嘛?金融行业超挣钱的诶,看起来就超级精英的行业,你怎么不去呀,却想当摄影师?”

“因为我喜欢摄影啊,这是我的梦想。你看你就知道钱钱钱的,真俗气。”

林知希看着那个正在往前走的高大背影,瘪瘪嘴,嘟囔着,是啊,我超俗气的,谁不希望自己的工作既风光又高薪呢。

陆海遥回头看着身后那个站在路灯下略带怨气的女生,忍不住失笑,放慢脚步等后面那个人走近。

两人并排走着,马路上时不时传来鸣笛声,身边行人的交谈声,路边商铺的喧闹声,夜晚热闹,但两人没在说话,就这样沉默地走着。却丝毫不觉得尴尬,两人都默契得没有去打破这大城市难得宁静的一方天地。

两人回到家,面临着一个超级尴尬的问题——洗澡。虽说两人相差6岁,男生不过是一个刚毕业的小朋友而已,但总归还是有些难为情。林知希只好催着陆海遥赶紧洗澡。

相比之下,陆海遥大方多了,说去就去,十分潇洒。其实他心里也在紧张尴尬,但还是佯装镇定,大步走进浴室。

刚才装潇洒的后果就是,自己忘了带衣服进来…

直到洗完才发现忘记带衣服,但今天穿的衣服已经不小心被打湿,这真是太尴尬了,难道要叫林知希帮自己拿进来嘛?这样不太好吧,弄得两个人都很别扭,可是又没有办法再穿上这湿衣服。

在陆海遥纠结的这段时间里,门外的林知希女士已经喝了四大杯水来缓解尴尬。

林知希性格比较闷,不是那种大大咧咧喜欢和男生打闹的性格,平时和男性接触很少,若有男同事主动和她说工作以外的事情,都会有些害羞,冷不丁有个男性要在家里洗澡,自然超级尴尬,虽然对方是弟弟,多少还是有些不自在。

林知希喝水太多,加上有些紧张,突然超级想上厕所,等了半分钟,是非去不可的地步了,虽万般不愿,还是挪着脚步到卫生间,问他到底洗好没有了,自己着急上厕所。

都说男生洗澡超级快,可陆海遥怎么还没有出来?难不成还晕倒了?

陆海遥的声音从卫生间传来,看来是清醒的,“那个,我忘记带干净衣服进来了,你能不能帮我拿一下。我已经收拾好放在阳台的小桌子上,你一并拿过来就好了。”

林知希去阳台将衣服卷好假装没有看到不该看的东西,回到卫生间门口,背对门口,把手伸过去,陆海遥小心翼翼打开小缝,只从里面伸出一只手来拿衣物。迅速穿好之后,赶紧走出来,催促林知希赶紧进去。

如果林知希走进卫生间的时候抬头,一定会看到陆海遥脸上已经布满了红色。但此时林知希脸上也是通红,自然不敢抬头。

林知希洗过澡不好意思再回客厅,嘱咐陆海遥记得检查门窗后互道晚安就回房了,关上房门后,纠结再三,还是将门反锁。平日里都没有注意到的“咔哒”声,今天听起来格外刺耳。

也不知道他听到了吗。

林知希住的房子只有一个卧室,所以陆海遥只能睡在客厅的沙发上,他实在太高,蜷缩身子才能够睡下,看起来怪可怜的。

陆海遥这几天都没有好好休息,头刚沾上枕头就睡着了,那清脆但微弱的”咔哒“声震动空气,就像是投进大海的一枚硬币,掀起的波澜可以忽略不计。

第二天一早,林知希准备打开衣柜找要穿的衣服,可刚推开衣柜门,就被超载的衣柜给吓到,我什么时候买了这么多衣服?林知希看着眼前这一堆衣服,都是黑白灰偶尔蓝色色系,大部分是自己喜欢的颜色没错啦,就是尺码大了点,难道说,这些都是昨晚睡在外面的那个人给自己的惊喜?

林知希嘿嘿笑着,调了一件外套穿上,不错,今天oversize风格很让她满意,就是太oversize了,衣服下摆遮住了一半大腿。林知希穿着外套出去,晃醒了还在与周公相会的陆海遥,夸了他的眼光与贴心。陆海遥不知林知希为何突然表扬自己,但还是莫名其妙先接受下来。还问林知希问什要穿着他的衣服。

林知希怔了一下,知道是自己自作多情,马上说到是因为早起有些冷,随便在衣柜拿了一件衣服。顺便警告陆海遥,衣柜里的衣服快要爆出来,赶紧去处理他那一大堆衣服。

想想也是,陆海遥如果有钱买衣服答谢林知希,那就根本没必要还住在这里了啊。

林知希回到卧室,看着满衣柜的陆海遥的衣服,心生羡慕:连一个男生的衣服都比我多,我真的是个女生吗?怎么感觉自己这二十多年来买的衣服都没有陆海遥放在衣柜里的多。

真正让林知希坚信自己这些年活得太糙的,是下班回家后看到用过发泥打理造型的小朋友,然而小朋友在今天一整天都没有出门的情况下,还是精致地对待今天,衣服搭配也很时尚。

林知希再看看每天都要出门见人的自己,哎。

林知希忍不住问他为什么不出门也要打扮,然而在陆海遥看来,今天的造型已经是居家打扮了,如果要出门见朋友,一定好好会搭配衣服的。林知希吐槽陆海遥一定是穿着晚礼服出去见朋友的,陆海遥没有反驳,反倒建议林知希应该要好好收拾一下自己,不然找男朋友都会困难。

陆海遥一针见血戳到她的痛点,林知希理亏不好争辩。

林知希母胎solo近三十年,也不是没有被别人追求过,也有遇到过互相喜欢的人,但两人却始终停留在暧昧阶段,没有进一步发展,林知希也不知道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反正最后都不了了之,单身到今天。

林知希父母一直很恩爱父母的爱情十分甜蜜,充满信任,记忆中父母从未争吵多,凡事都会商量着,偶尔有些小摩擦,也都是父亲先认错,母亲也会迅速高兴,两人和好如初。

他们生活中会有一些表达爱意的仪式——每周父母都会手牵着手去花市买一束满天星回来,满天星是母亲最喜欢的花;一有空父母就会牵手去散步;母亲爱吃甜食,父亲常常会在下班回家途中到母亲最爱的甜品店买一个小蛋糕回来…

这就是林知希最想要的爱情,可她知道,这样的爱情可遇不可求,无法强求,但内心依旧保留憧憬。

28岁,的确是个尴尬年纪,父母虽然没有催婚,但自己独自在大城市打拼,常常会被生活压得喘不过气来,也会想有一个能够相互扶持的人,一生不求大富大贵,只愿日子安定能有幸福感。可那个人却一直没有出现。

不记得曾经在哪里看到过,说是因为与后来那个人的缘分太深,在没有遇到他之前,恋情都不会太顺畅,宿命般的缘分会赶走缘分不对的桃花。但既然缘分那么深,那个人为什么还躲着不出现呢?

晚上洗澡的时候,一个硬币掉了出来,林知希把硬币丢进马桶里,许了个愿望:拜托赶紧让我遇见那个对的人吧,之后按下冲水按钮。

林知希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最终还是拿起手机,下单了卷发棒、新的耳环、新的口红,还有一条新裙子。既然有着期待,那就应该做好随时都会遇见那个人的准备,好好一下总归是没错的,总不能比睡在外面的那个男生过得还要随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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